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1人,文员1人。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s://www.nsfz.net)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会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2)有保密意识,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胜任学校财务科的各项工作。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5)需持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做好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处理人事行政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整理办公室文书;做好各项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相关文件资料、教师各项申报材料的分发、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其他工作。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哲学、逻辑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社会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1日。
2.报名方式: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rs@vip.126.com,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的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包括:①《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需要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含学位)证书;④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除应聘人员情况表外,其余应聘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所有应聘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压缩后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作为附件发送。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情况表,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报名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请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次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实际岗位招聘数7: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实际岗位招聘数的7倍,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本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成绩及排名等。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3469020
监督电话:025-834690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doc